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下辖四个乡镇,辖区人口近30万,辖区内现代农业(三产融合)蓬勃发展。近年来,张村法庭立足地域特色,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,探索形成诉源治理“3231”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解纷作用。2023年以来,共化解各类纠纷1074件,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达12.18%,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一、搭建三大平台,共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格局
一是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络机制。主动与辖区党委政府对接,在党委统一领导下,通过参加联席会议,对辖区内出现的涉众、涉访、涉农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介入,共同商讨妥善化解,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交辖区民事案件态势分析报告,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助力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二是健全庭所联动调解机制。与派出所、司法所、综治中心等基层治理单位密切联动,主动融入“警司访+”矛盾纠纷化解格局,发挥指导调解抓前端、治未病的功能作用。2023年5月,张村法庭充分依托庭所联动机制,与辖区派出所、司法所共同化解了一起68名工人与艾草加工企业间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三是建强支部联建解纷机制。以“五星”支部创建为契机,与辖区20余个先进村党支部开展支部联建活动,集中指导村级基层组织摸排本村内的矛盾纠纷、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,及时化解尚未形成诉讼的家庭矛盾、邻里纠纷,把矛盾解决在“家门口”,逐步打造示范性无讼村8个。
二、充实两支队伍,注重人民调解力量大补充
一是成立党员联合调解室。发挥党建引领作用,选取辖区内具有调解经验的100余名老党员组建4支党员调解队,参与村镇常见纠纷的调处化解,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庭工作的无缝对接。2023年以来,党员联合调解室共化解矛盾纠纷113起。
二是培育乡贤调解品牌。以辖区内96个行政村、社区为基础,选拔由基层自治组织推荐且群众普遍认可的乡贤100余名。充分发挥乡贤的资源和威望优势,邀请其参与调解案件。2023以来,通过乡贤调解员联合调解累计化解农村土地纠纷、相邻权纠纷33起。
三、做实三项工作,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
一是推进“三进”工作常态化。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、进社区、进网格常态化,整合各级调解资源,完善运行调解机制,提高调解员的线上解纷能力,积极构建“平台+调解”模式,引导群众形成“遇事找调解、调解用平台”的意识,让群众足不出户完成“在线视频+诉前调解+司法确认”。把推进“三进”工作与基层网格化治理相融合做在日常,形成“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”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格。2023年以来,共在线上化解各类纠纷198起。
二是开展培训常态化。在充分调研问需基础上,以“订单式”普法模式增强对调解员法律培训的针对性,选取多发典型案件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,依托微信群推送常见案例,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、座谈会、经验交流会等,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学习机会,通过深入了解法律法规、政策方针和调解技巧,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,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。2023年以来,张村法庭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11场。
三是人民调解员驻庭常态化。成立老马调解室,选任1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驻庭参与调解,对尚未正式立案的纠纷,根据其类型、复杂程度和当事人调解意愿等,引导当事人选择驻庭人民调解员调解,并就近指导,发挥其“便民、灵活、高效”的优势。2023年以来,108起纠纷在诉前化解,让当事人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。
四、制作一套样本,以示范模式让调解更加规范高效
坚持示范引领,对辖区内案件占比较高的离婚、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、交通事故等纠纷调解情况进行梳理,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,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情况,充分融合矛盾纠纷实质化解、执源治理等工作理念,归纳总结常见纠纷调解要点,发挥示范调解效用。截至目前,共制定发布常见纠纷调解要点指南4个,为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科学指引。(供稿:金莉莎 王秋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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